作为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重要举措,5月1日起,我国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并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企业财务人员普遍关心:增值税改革将对发票开具带来哪些影响?原有的出口退税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如何判断转登记出口企业的出口货物、劳务、服务是否属于其在
一般纳税人期间的出口业务?张卫介绍,最直接的方法是看这些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的时间是否在转登记日当期的最后一天之前。如果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的时间不晚于出口企业转登记日当期最后一天的,就属于转登记出口企业在
一般纳税人期间的出口业务。这里提到的“当期”,指的是税款所属期。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的时间,按照以下原则判断:属于向海关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属于非报关出口销售的货物、发生适用
增值税零
税率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
发票或普通
发票的
开具时间为准;属于保税区内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以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举例来说,A企业是以一个月为一个
增值税纳税期的出口企业,在
2018年5月向
税务机关申请转登记为
小规模纳税人,那么A企业在
2018年5月31日前报关出口适用
增值税退(免)税
政策的货物,转登记后仍可按现行规定继续
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在
2018年6月1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改为适用免税
政策,应按照
小规模纳税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增值税纳税申报。报关出口日期的确定,以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也就是说,
2018年5月31日前报关出口的货物,其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必须是
2018年5月31日(含)之前的。6月1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其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必须是
2018年6月1日(含)之后的。
京樵财税新闻部编辑,京樵财税致力于为企业解决高端财税问题,为您提供优质的企业财税服务,西宁代理记账公司.